司机撞人逃逸逍遥法外 车主称我有保险我是官
八月 12, 2014 No Comments日前,福建省武平县省道上发生一起恶性交通事故逃逸事件,肇事司机驾车逃逸后至今逍遥法外,伤者因车祸痛失右腿,至今仍在医院治疗,两月有余,十余万元医疗费用全是家属借钱垫付,肇事车主无人看望,不管不问。据了解,车主一位是供电所长,另一位是县林业局在职官员。官员车主如此冷血,引发当地社会各界的广泛热议。
事件回放 2014年9月3日晚22时30分许,省道309线(380KM+490M处武平县东留乡应头岭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逃逸。红色重型自卸货车(闽F69951)六盏大灯一直没有变为近光,造成皮卡车司机朱云德因为炫目而减速停车,同时后面来的一辆货车司机也因炫目看不清前方,导致追尾。 血腥场面,惨不忍睹。 与此同时,闽F69951货车打了右转方向前行,朱云德见王荣兴受伤倒地,便爬上货车敲打驾驶室窗户大喊停车救命。司机钟映真不予理睬,开车逃离。 据了解,伤者王荣兴,1974年出生,武平县义工联合会东留乡大阳志愿服务队队长,武平县恒佳百货礼品行经理。当晚因东留乡新福村一对小夫妻怄气,女方带着身孕乘坐摩托车回桂坑娘家,王荣兴等人得知后,怕其出意外,乘坐皮卡车(司机朱云德)往桂坑方向欲找寻追回,皮卡车上乘坐六人,其中有两对夫妇。此前,王荣兴队长曾为轰动全国的“继母用菜刀砍掉7岁女儿的手扔入粪坑”事件积极筹集善款,为7岁女孩王淑婷挽回右手作出举足轻重的爱心奉献。 肇事车辆 经查,闽F69951车辆被违规改装,擅自在车顶安装了两盏射灯;当天满载大沙,属于超载行驶(核定载质量为15990KG,当日车辆净重为55930KG)。事发期间交纳过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车保”。 让人不解的是,就在车辆交警扣押期间的10月12日,车辆竟被开离一次,车上大沙被卸载,车轮有被清洗的痕迹。欲毁灭罪证。 9月16日下午,伤者王荣兴76岁父亲、从龙岩赶回武平筹集医疗费用的妻子等人前往象洞乡供电所。一位中年男子尾随而至,自称是与钟志平合伙购车的“车主”,也说是从来没有接到交警电话支付医疗费问题。在与伤者家属的辩解之时,该男子竟然把供电所办公大院铁门关闭,并扬言你们竟然来了,谁也别想走。之后,还喊来了十余名青年男子围堵伤者王荣兴家属。幸亏110民警及时赶到,事态才得以平息。 事发后,王荣兴家属多次拨打电话给肇事司机,要么关机要么不予接听。打电话给车主钟志平,回答是一直没有接到交警部门的任何通知和电话,不愿与伤者王荣兴家属见面,称我有保险,我们有三个合伙人,都有单位,拒绝支付医疗费用和伤残赔偿。 有一次,武平交警大队中队长钟卫平曾当着伤者王荣兴家属的面,安排办案交警罗勇良电话通知车主钟志平。武平供电公司工会主席兰荣香也曾提议象洞供电所所长钟志平先支付伤者医疗费用,缓解伤者家属高额的费用开支。钟志平却始终不予配合,拒付医疗费用。 10月14日,王荣兴接到武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作出的(武公交证字【2014】第00077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闽F69951车辆未按规定使用近光灯,发生事故时载物超载,在事故路段碾压到了王荣兴。 两天后,交警在没有协调伤者医疗费的情况下,将闽F69951肇事车辆释放。 是权大于法,还是法无所依?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伤者王荣兴表示,将依法维权到底。本网将继续跟踪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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